目前,我市老龄人口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:一是比例高。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51.7万人,占全市总人口的17.2%。二是增速快。“十二五”期间老年人口从42万增加到51.7万,净增9.7万。三是高龄化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达到5.28万人,约占老年人口的10.2%。四是独居多。我市有空巢老人56215人、留守老人57259人,分别占老年人总数的10.9%、11.1%。
近年来,我市按照“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,政策扶持、市场推动”的工作原则,逐步完善“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支撑”三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。但是当前,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:一是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。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紧张,民办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,社区居家养老尚不成熟。二是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。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少,社区(村)老年活动设施建设不足,公益性养老用房比较紧张,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。三是农村福利院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。农村福利院的机构定位、服务人员工资来源、公共运转经费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。四是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。养老护理员缺口大,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紧缺,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和服务质量难以满足发展需要。
为此,我们建议:
一、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。一是加强组织建设。将基层老年协会列入村(居)组织建设范围,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配套组织,并且与村(居)两委同步换届。二是整合资源。整合村(居)闲置资源为老年协会提供活动场所,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、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等服务场所,以及当地中小学的运动场和健身器材,在学生放学后、双休日、节假日让老年协会无偿使用,实现资源共享。三是多渠道解决老年协会活动经费。建议各级财政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社会公益金,用于基层老年协会建设;通过向单位、学校、企业等提供有偿宣传或力所能及的服务,增加协会经营性收入;在组织各类活动中,向一些企业和单位争取赞助;扩大社会参与,在开展“城乡互联共建”、“党员干部联群众”、“扶贫帮困”等活动时,将基层老年协会纳入帮扶范围。四是建立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。加强村(居)两委对老年协会的领导,进一步完善基层老年协会章程,规范工作、会议、走访、检查、评比、奖惩等规章制度,明确业务工作应由县(市、区)级老龄办进行指导和主管,业务范围应坚持“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监督”为中心,科学地确定所应承担的工作职责。
二、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作用。一是推行“互联网+养老服务模式”,进一步完善“12343”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这个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,将辖区内老年人信息录入平台,形成老年人电子档案。二是将各类为老服务企业,如理发、餐饮、菜店、家政等商家成立联盟,录入养老服务信息平台,老年人可通过拨打“12343”进行点单。由“12343”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向为老服务商业联盟的商家派单,向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。三是采取政府出资的形式,保障“12343”平台的正常运行。由于商家提供上门服务收费相对较高,而老年人经济能力有限且普遍形成了节约的消费习惯,政府可采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,对老年人享受信息化养老服务给予补贴,鼓励老年人接受并适应这种服务方式,也鼓励更多的为老服务商家加入到信息平台中来,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、高效率的服务。